|
|
|
根據中國政府網6日刊載的《國務院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中國中西部地區在承接東部沿海地區和海外的產業轉移項目時要堅持市場導向,減少行政干預;立足比較優勢,合理確定產業承接發展重點,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堅持節能環保等原則。 《國務院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共分8個部分,30條,約6000字,包括“總體要求”、“因地制宜承接發展優勢特色產業”、“促進承接產業集中布局”、“改善承接產業轉移環境”、“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完善承接產業轉移體制機制”、“強化人力資源支撐和就業保障”、“加強政策支持和引導”等。 《指導意見》指出,產業轉移是優化生產力空間布局、形成合理產業分工體系的有效途徑,是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必然要求。當前,國際國內產業分工深刻調整,中國東部沿海地區產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步伐加快。中西部地區發揮資源豐富、要素成本低、市場潛力大的優勢,積極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不僅有利于加速中西部地區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而且有利于推動東部沿海地區經濟轉型升級,在全國范圍內優化產業分工格局。 根據《指導意見》,中西部地區要緊緊抓住國際國內產業分工調整的重大機遇,以市場為導向,以自愿合作為前提,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著力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產業集中布局,提升配套服務水平;著力在承接中發展,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業優化升級;著力加強環境保護,促進可持續發展;著力引導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促進產業和人口集聚,加快城鎮化步伐。 《指導意見》提出,中西部地區要依托本地區產業基礎和勞動力、資源等優勢,推動重點產業承接發展,包括勞動密集型產業、能源礦產開發和加工業、農產品加工業、裝備制造業、現代服務業、高技術產業、加工貿易。
|
|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志等數字媒體產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使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