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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今年以來,一些地方的少數經營者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哄抬價格,牟取暴利,造成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為進一步完善市場價格監管法律體系,及時制止和嚴厲懲處價格異常波動時期的價格違法行為,管理通脹預期、穩定價格總水平,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國家發改委研究起草了《關于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時期價格違法行為處罰的特別規定(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有關意見和建議的反饋截止日期為201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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