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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1 作者:記者 侯云龍/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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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保監會等部門頒布和修訂的多項新法規從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臺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接接續暫行辦法》規定,流動人員跨省就業時可以轉移自己的醫保關系,個人賬戶可以跟隨轉移劃轉。農民工可在就業地參加當地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回農村后可帶回,并轉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而且不會中斷。 保監會修訂的《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制定的《投資性房地產評估指導意見(試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發《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調整部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審批權限的通知》、證監會新修訂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復議辦法》等也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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