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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汽車公司自4月中旬開始在與供應商的新合同中增添了一項新條款,所有通用汽車公司零配件供應商需承擔零配件保修費用的一半責任。對于這則消息,通用公司拒絕發表任何評論。
但截至目前為止,該項新條款尚未正式在實際運營中實施。通用汽車公司在保修費用的處理中仍沿用傳統的專責性質處理方式。即在通常情況下,通用汽車公司負責車輛的保修責任。但到通用汽車公司認為車輛保修是由于零配件質量問題所引起時,會對零配件供應商提起訴訟。這種傳統的處理方式會使得通用汽車公司和零配件供應商之間相互推卸責任,以至于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用戶車輛保修責任歸屬問題都不能得到解決。
底特律汽車行業律師事務所ButzelLong公司創始人威廉·科勒(WilliamKohler)宣稱:“如果通用汽車公司可以通過這種方法成功簡化保修責任歸屬問題,那將是美國汽車制造行業中的一個重大變革。在美國汽車行業的100多年歷史中,汽車制造企業和供應商之間始終沒有找到一個好的方法來簡化保險責任歸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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