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被告人在法庭上。當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對涉案金額高達60余億元的“上海網絡賭球第一案”的20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宣判:以開設賭場罪判處主犯錢葆春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00萬元;判處被告人溫翔霖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01萬元;判處被告人鄒軍、劉必清、林興等18人有期徒刑2年8個月至1年不等,并處2萬-100萬元不等的罰金,其中朱春燕等5人因犯罪情節輕被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