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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沸揚揚的錦湖輪胎不規則環形裂紋事件有愈來愈烈的趨向:繼《中國消費者報》率先披露錦湖輪胎4606批次(2006年第46周生產)在給N多整車廠整車配套中可能存在個別“不影響安全”的用戶輪胎內、外側同時開裂之后,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經濟之聲“中國汽車風云榜”又陸續收到有關錦湖輪胎的鼓包、裂紋、爆胎等投訴——要知道錦湖輪胎因為“物美價廉”現已成為中國乘用車、尤其是小轎車細分市場最大的輪胎配套企業!“此起彼伏”的“錦湖輪胎裂紋門”正在掀開中國汽車產業的冰山一角! 目前中國作為全球第二大汽車生產國、第三大汽車消費國,對于橡膠的需求量(進口量)已位居全球首位,同時中國的車用輪胎行業也呈現飛速發展的態勢,例如全球第九大輪胎生產企業、韓國錦湖輪胎已在長春、天津、南京等地布局,為了30多款品牌車進行整車配套,其中包括了一汽大眾、上海大眾、上海通用、東風雪鐵龍、東風標致、長安福特;當然更包括了北京現代、江蘇悅達起亞等韓系車…… 由于中國汽車市場的蓬勃發展與相對滯后的法律法規形成了“剪刀差”,因此在汽車產業中形成了似乎不可調和的社會矛盾——由于涉及汽車三包法規的“難產”、相當多的汽車企業逃避企業社會責任、“拈輕怕重”、甚至是揣著明白裝糊涂、消費者在汽車消費上處于弱勢地位、消費權益受到損害,這一僵持局面不打破,和諧汽車社會中關于千家萬戶的出行安全這一民生話題就不會有根本性的改觀。因此亟待國家有關立法、執法機構,有良知的媒體站出來為老百姓的汽車消費維權排憂解難! 應當講,伴隨中國交通路網等基礎設施的完善,尤其是高速公路和快速路等公共基礎建設的投入力度的加強,城際間汽車的流量亦正在飛速增長;人們出行的范圍、頻率、速度也呈現幾何階數的“變更”、例如城市內時速60至80公里的“均速”、驟升至城際間110至120公里的“高速”、對于駕車者和其駕駛的車輛都提出了更高層面的安全要求;來自國家橡膠制品檢測中心的專家指出;當前高速路上70%的事故與輪胎有關,而70%的輪胎破損與使用者的使用不當有關!所以輪胎的正確、安全的使用已成為迫在眉睫的社會問題,這一問題如果不上升到社會公共安全的戰略高度去認知并解決,將會帶來不良的社會矛盾隱患!也就是說當前在涉及類似輪胎的法規方面有嚴重的缺失——輪胎在整車廠新車配套時在缺陷產品召回范圍、而在用車(零售)范疇時則不在召回范圍、換回大白話講就是買新車時輪胎可保換,而要是非用戶使用不當而出現輪胎的破損、則完全把損失轉嫁給消費者!這一法規的缺失造成N多整車廠的霸王條款——這種“先入為主”就是侵害消費者的權益!正是相關法規的滯后才造成了這種尷尬與對立,這是和諧社會,尤其是和諧汽車社會最不和諧的詬病之一! 當然我們通過錦湖輪胎裂紋門事件看到國家有關職能部門正在通過協作、力促相關法規的逐步完善。來自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經濟之聲“中國汽車風云榜”的最新消息透露:國家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將在年底舉行涉及輪胎安全的高層論壇,將探討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探求全民輪胎使用安全教育的社會公益活動思路;有關質監職能部門的權威人士指出:當前社會上由一種誤讀認為輪胎是不再召回范疇內的,這是誤解!對于有缺陷的車用輪胎、應當明確地向企業和公眾講明——輪胎是在召回范疇之列的! 錦湖輪胎裂紋門事件的發生不是一個孤立事件,它反映出中國汽車產業、以及相關配套行業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在北京市場協會汽車流通分會第三季度汽車消費投訴通報中既有錦湖、也有米其林和韓泰等等知名輪胎企業,這表明無論是歐系、日系、還是韓系輪胎廠家都應當拿出誠信和勇氣來公平對待中國汽車消費者、按國民待遇的國際慣例、按企業社會責任的職業道德規范展示企業的核心理念,而不是敷衍了事、拆東墻補西墻,甚至是推諉責任!顯然這不是企業公民的風范! 在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出行安全這一重大民生問題上,尤其是韓系(亦包括日系)企業千萬不要將自己置于社會公眾輿論的風口浪尖,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否則將不僅累及企業長遠利益和形象,更會造成對整車廠的間接損害;例如近期長安福特和東風標致,都因為產品降價中采用了相對便宜的錦湖輪胎而備受置疑,說明中國的汽車消費者更加成熟、說明錦湖輪胎配套“最大化”絕不意味著品牌美譽度和忠誠度最大化!現實生活中相當一部分在用車車主在更換原配輪胎后又有多少個仍采用韓系輪胎?我想個中原因不言而喻——看看“蘿卜快了不洗泥”的北京現代和江蘇悅達起亞今年的銷量就知道不講誠信、不講品質的“前車之鑒”是什么苦果了?!如果錦湖輪胎的“裂紋門”事件不能使身處漢城的錦湖輪胎高層們由“固執”轉變為“審勢度勢”,要么步當年大宇汽車、今天的現代汽車在華后塵的就是錦湖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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